恩施州中心医院拟对婴幼儿氧舱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恩施州中心医院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婴幼儿氧舱
项目编号:ESZZXYY-2021077
三、采购内容:婴幼儿氧舱 1台
四、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湖北凯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婴幼儿氧舱作为医疗设备纳入医疗器械管理,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目前国内生产婴幼儿氧舱的厂家有多家,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注册备案的婴幼儿氧舱生产厂家仅武汉海博瑞科技有限公司1家。且湖北凯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武汉海博瑞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唯一授权,负责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销售工作的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点。
六、项目预算:10.00万元
七、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合同金额80%,剩余合同金额的20%于1年后无息支付。
八、响应文件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须提供)、(4)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如有须提供)、(5)境内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提供说明;(6)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7)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注册备案查询截图(8)报价表(需注明大、小写金额)。资料以加盖公章为准。
响应文件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使用可拆卸式装订),资料须逐页加盖公司鲜章后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
九、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院采购办公室(电话:0718-8295301)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