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伦理委员会
㈠主任委员
1.主持审查会议,审签会议记录,审签审查决定文件;
2.审核并批准伦理委员会相关制度和SOP;
3.推荐伦理委员会成员;
4.审核确定免除审查的项目;
5.决定送审项目的审查方式、主审委员,决定聘请独立顾问;
6.承担委员的审查职责;
7.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㈡副主任委员
1.承担委员的审查职责,协助主任委员做好各项工作;
2.经主任委员授权,承担授权范围内的主任委员职责。
㈢委员
1.担任送审项目的主审委员;
2.承担审查职责,参加会议审查,每年会议出席率不低于70%;
3.遵循研究利益冲突政策,主动声明与审查项目相关的利益冲突。
㈣独立顾问
㈠应邀对所咨询的研究方案、研究人群或特定的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决定权。
㈡遵循研究利益冲突政策,主动声明与咨询项目相关的利益冲突。
二、伦理委员会管理人员
㈠伦理委员会主任(行政)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伦理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2.负责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行政管理。
3.组织制定伦理委员会相关制度、指南和SOP,报主任委员审核批准。
4.负责伦理委员会有关培训和继续教育。
5.负责多中心研究与其他伦理委员会的交流、沟通。
6.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主任委员审定。
7.对免除审查、决定审查方式、决定主审委员、聘请独立顾问、现场访查等提出建议,供主任委员决策参考。
8.协调医院各部门处理受试者报怨。
9.对所有批准的研究项目组织合适的跟踪审查,包括修正方案审查、不良事件报告审查等。
10.组织接受第三方质量认证/质量检查,组织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㈡伦理委员会秘书
1.在伦理委员会主任领导下工作。
2.负责受理伦理审查申请材料,指导主要研究者/申办者送审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3.负责准备伦理审查会议,包括会议日程,给委员分发审查材料,确保到会委员符合法定人数。并负责会议记录。
4. 准备快速审查的材料。
5.根据审查结果准备评审意见,提交主任委员审核签发,及时将审查决定传达给申请人。
6.协助主任对所有批准的研究项目组织合适的跟踪审查,包括修正方案审查、不良事件报告审查等。
7.负责安排伦理委员会与申请者、委员、受试者之间的联系(包括受试者报怨的处理)。
8.负责起草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提交主任审定。
9.负责接收、分发、备案和回执等临床试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存档。
10.在主任指导下及时起草、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和SOP;
11.负责伦理委员会文件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12.负责更新委员文档。
伦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协助秘书完成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