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法》和医院工作需要,拟采购听力测试仪,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编号:ESZZXYY-2021058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听力测试仪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听力测试仪 | 1 | 台 | 185000.00 |
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境内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本项目各包均各自为一个的整体,投标人需就各包整体性投标;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4、未被医院列入失信供应商, 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9月10日—9月16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获取方式:供应商将《供应商登记表》发至邮箱837636645@qq.com ,经工作人员确认供应商的资料合格后,将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供应商须保证递交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完全承担。联系方式:0718-8295301 王老师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上午9:00;送达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行政楼401室,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发布公告媒介:恩施州中心医院官网(),请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九、附件:供应商登记表、法人代表授权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