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血液透析中心干体重测定仪项目,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编号:ESZZXYY-2024042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血液透析中心干体重测定仪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名称 |
数量(台) |
预算(万元) |
干体重测定仪 |
1 |
19.9 |
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具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未被医院列入失信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5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00)
2、获取方式:供应商将《供应商登记表》发至邮箱575708263#qq.com(#=@) ,经工作人员确认供应商的资料合格后,将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供应商须保证递交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完全承担。联系方式:0718-8295301 王老师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9:00;送达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行政楼401室,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发布公告媒介:恩施州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es9e.com/>),请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九、附件:供应商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