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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心医院一院三区污水检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3-07
  • 采购办公室
  • 恩施州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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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需要,我院拟对恩施州中心医院一院三区污水检测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编号:ESZZXYY-2024013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一院三区污水检测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内  容

数量(年)

预算(万元/年)

合计(万元)

医院一院三区污水检测

2

8.55

17.1

  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具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包含大气、水质检测项目;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具备完成检测项目所需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提供设备清单及图片,实验室营业场所租赁或者购买合同)、完场检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4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00)

  2、获取方式:供应商将《供应商登记表》发至邮箱575708263@qq.com ,经工作人员确认供应商的资料合格后,将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供应商须保证递交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完全承担。联系方式:0718-8295301 王老师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送达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行政楼401室,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发布公告媒介:恩施州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es9e.com/>),请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九、附件:供应商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