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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社会监督管理制度

  • 2009-12-16
  • 恩施州中心医院
  • 恩施州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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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院在中西两部设立意见箱,意见箱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管理,设立社会监督电话:8222760、8224317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二、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医务人员有无收受“红包”、物品和宴请调查卡》,接受病人监督。
  三、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四、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不准将没有通过招标的药品进入科室,不开大处方。
  五、医院向药品经销商发出通告,一旦发现有药品“回扣”现象,立即取消该经销商在我院经销资格,并对当事人以“回扣”金额十倍罚款,周会通报批评,将与评先和职称、奖金挂钩。
  六、实行举报有奖制度。
  七、制定出医德医风个人廉政档案。
  八、医院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㈠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㈡公开张贴或电子滚动屏显示卫生部公布医疗机构和人员“八不准”以及医德规范。
  ㈢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㈣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㈤公开专家门诊专家的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㈥设立院务公开栏,定期公开需接受职工监督的行政事务。
  ㈦实行“一日清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