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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心医院常用低价药品竞价配送办法

  • 2015-09-30
  • 恩施州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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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医院药品供应,保障临床诊疗工作正常开展,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我院决定实行低价药竞价配送。具体办法如下:

  一、我院药品采购目录中进入低价药目录的共181个品规,鉴于这些药品现行价格已经较低(多为2011年基药中标价或省物价局挂网价),为保持药品供应的稳定,按本院现行价能够配送、其零售价未超过规定(西药每日3元、中成药每日5元)的药品暂不纳入竞价配送,仍由原配送公司负责配送,并在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挂网。

  二、现行价格原配送公司认为无法配送的纳入竞价配送。我院议价专班提前2个周在网上发布竞价议价通知,内容包括药品品名、规格、拟进行竞价议价的时间,与我院签订了药品采购合同书的药品配送公司均可参加竞价议价。各公司应先行获取中标挂网的药品生产企业授权,自主报价,厂家自定,价格不得超过基层采购平台挂网价。召开竞价会议时现场将报价表交议价专班,当场公开比价,报价最低的公司获得配送权。

  三、只有1家配送公司报价的品种,报价公司必须提供公司采购进货发票复印件,医院按公司进货价上浮8%确定批发价。

  四、获得配送权的公司必须与我院签议价合同,承诺按时足额配送。

  五、无任何公司报价的品种,比照基层采购平台挂网价定价后,抽签确定配送公司。

  六、因市场货源紧张确需调整药品生产厂家的,经院方同意后,可以在挂网的中标厂家中切换生产厂家,但不能调整价格。

  七、因配送公司供货不及时导致医院缺货断供(即药库库存为0,静配中心及各药房总量不足3日销量),1个品种1次交违约金5000元,发生5次缺货断供,取消该公司所有药品配送资格,未结账的货款按医院现行结账方式处理。

  八、由分管药学的院领导组织中西两部药剂科、医务部、审计科、价格管理科组成议价专班负责比价议价,纪检室全程监督。

  九、本次竞价、议价结果有效期为1年,若上级有关部门有新的规定出台,按其规定执行。